五百四十九章 分歧(3/4)
身,出任西京国子教授。其实不用韩绛帮忙,此时王安石通过讲学已是更进一步得到了官家的信任。朝堂上都知道王安石虽是翰林学士中资历的最末,但反而可能后来居上,先一步成为宰执。伴随着王安石拜相的传闻,与司马光同在学士院的二人,因为一事第一次生起了不和。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案子。登州一个名为阿云的民妇要杀自己的丈夫,捅了十几刀。谋杀亲夫,这可是骇人听闻之事,就算没杀死人但也要重判的。但登州知州许遵认为阿云还在丧期便被叔父婚配,这不合于礼法,故而二人不是夫妻关系,算不了谋杀亲夫。再加上阿云还是自首的,故而要减其刑法。然后此案交给审刑院,大理寺裁断。大理寺认为许遵这说法很奇葩,必须按谋杀已伤的罪名给阿云绞刑。事情到这里也就结束了,但许遵认为自己判的没错,是大理寺错了,于是直接上疏将此官司禀告给官家。但审刑院,大理寺坚持认为自己没错。官家就让此事交给两制商议。王安石,司马光得出不同的结论,司马光认为阿云罪大恶极要重判,但王安石却支持许遵认为要减刑。因此王安石与司马光便在两制大臣的集议上第一次出现了意见不合,事后各自给官家上疏。官家看到王安石和司马光的上疏后,也是对一旁侍直的章越进行问询。章越如实道:“臣没有任过刑法官,于案律之事不甚精熟。”官家道:“卿直说无妨,不过王学士在地方多年,应是熟悉刑律,你看此案为何如此简单,但朕的两位大臣会有截然相反之议。”章越道:“回禀陛下,其实案子背后乃慎刑重刑之争。”“数百年以来,官员断案都是如司马光之议,谋杀亲夫违背纲常伦理,应是要重判的,哪怕是在丧期之内。因为民间娶妻都是先定婚约,至于成婚可在丧期之后再办,虽有些违背小礼,但是无大妨碍。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庶民岂人人都能尽礼?可夫妻就是夫妻,人伦纲常乃大节,不可以害大节。”官家点点头。章越又道:“不过王安石所言也有道理,本朝对下百姓量刑一贯太重,徒罪流放刺面如常事,劫钱盗钱三千则死!百姓苛税重役之下,还要重刑迫之,也难怪流民流盗之事不绝了。”官家闻言点了点头道:“章卿这话是至论啊!”“之前司马光反对免役法,朕还道你心底有气,如今看来你真是君子。”没错,章越虽因免役法被司马光阻扰了心底有点气,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