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别把我……裙子弄皱了……(2/6)
情况,华越影视那边已经报价了,双方正在初步洽谈中。李珞作为新晋大神,虽然版权合同主要还是由文阅集团这边对外谈判,不管报价还是内容都由他们那边把控,李珞这边只有同意或者拒绝的权力。但如果李珞需要的话,也可以安排律师旁听,一些合理的意见或者建议,文阅这边都是可以考虑的。说实话,如果华越影视公司是应志诚一个人的,李珞其实压根都不需要把《小欢喜》上传到启点,直接私下给应志诚看剧本就行了。但很遗憾。华越影视不是应志诚一个人就能拍板做主的。尤其是在投资影视剧这种事情上面,向来都是需要通过董事会决议才行。毕竟出钱的都是这帮背后的股东大佬。如果应志诚直接拿着李珞写的《小欢喜》,就去董事会上提议,哪怕李珞有启点的大神身份,大概率也会被直接打回来。但如果《小欢喜》能够在启点平台登录,拿到征文奖项,又有文阅集团在背后力推,这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说白了,就是需要一个更有权威的势力背景,来给李珞的《小欢喜》做背书。否则你也不能指望人家董事会的股东们都去看一遍《小欢喜》的原文吧。而且就算真看了,这些股东们也未必就能看出来这玩意到底能不能火。因此,卖版权这事儿,很多时候就是靠吹的。像是《小欢喜》,之后要是能拿下这一届的现实主义题材征文大赛的一等奖,到时候就可以拿出来大吹特吹。顺带再加上什么蝉联启点现实题材分类月票榜第一多少多少个月之类的。启点大神作家重燃的最新力作。然后鼓吹一下各种数据,最后再增添一点内容上的东西,把投资人一通忽悠,版权一卖,就完事儿了。不过李珞还是稍微有那么一点小小追求的。所以在跟主编南风沟通的时候,还是加上了自己的条件,希望文阅这边谈判的时候能酌情加上。没别的要求,就是希望版权卖出后,投资方在制作影视剧的时候,他可以担任编剧之一。当然,就算文阅这边做不到,到时候应志诚那边也能给李珞安排。毕竟《小欢喜》到时候就算卖出去了,等编剧改成剧本,再在导演手里过一手,鬼知道剧情会不会被改的面目全非。如果可以的话,李珞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的降低这种风险的。毕竟他还想在《我真不是明星》里面做一次电视剧上的联动呢。这要是拍的不好看,那他的口碑可就砸了。在会议厅这边聊了两个多小时,眼看着时间已经来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