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文学小说> 都市言情> 穿越古代的风水师> 八十二章、权是利的爹,利是权的娘(1/6)

八十二章、权是利的爹,利是权的娘(1/6)

    唐宋时朝廷发放的俸禄已经相当可观了,像一个七品县官每年的俸禄也有几百万两银子,当然这个银数不是当时的银子数目,为了便于今天人们读解,这个银两已经换算成今天的多少元了。

    在古代官员贪污受贿的现象很少,你不要以为古代官场上贪官污吏到处都是,并且以为古代朝朝有贪官,并且以明朝朱元璋时期来说明,如果当时没有那么多贪官污吏,朱元璋又怎么会杀几万官员呢?那你肯定读到假历史了,你知道的历史肯定不是真实的历史。

    从元朝开始中国的税收制度就是包干制度,这种制度是元朝人学习西方税务制度,从西方传播过来的,明清两朝的税收制度也是沿袭元朝的税收制度,是税务承包制度。

    元明清三朝的税务承包制度类似于今天的承包责任制,也就是中央给各省下达一个税收定额数目,这个数目通常每年都是固定数额,如果没有战争或天灾不会增加或减少,那么省级又依据这个数额做些增量,然后分配给州,州再分配给县,而县依据这个数额在征收税款时就可以自由掌握了,至于征收多少是县长说了算,只要他足额完成上级要提成收走的部分,至于他怎么收,收多少就看他怎么承包给第三者了,而这个收税的第三者多是当地的富豪乡伸,县政府把税务承包给这些人,让他们去民众中收税,至于收多少又是这些承包商说了算了。

    这才是真实的历史,不然李鸿章等等封疆大吏们哪来那么多钱,都是侵占的税务余额罢了,这个行为是皇帝认可,朝规准许的。只要各级官员足额上交国家应收部分的税金,剩余超收部分各级官员可以自由裁量、自主分配。

    因为古代官府只有从九品以上的官员才有朝廷俸禄,而各级官员使用的小吏、师爷、门客、护卫、丫环、仆役等等、等等一干公用杂役都是谁用谁养,政府不出这笔费用,所以古代官员们就利用皇帝认可,朝规准许的自由裁量权、自主分配权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中饱私囊。

    因此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谚语,说是标榜官员廉洁,实际上真实地写照了元明清三朝官员们依法依规合理的大肆榨取民脂民膏的事实。

    所以真实的历史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其实古代贪官污吏极少,反到是肥得流油中饱私囊的官员特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