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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四人小组(1/4)

    老罗也没有自己独享,香烟抽出来,给大家分发,剩下的小半盒香烟,在桌面上划着推向了陆川面前。



    “不上交咋办,咋们没有后续的办案权。”



    杨林撇撇嘴,派出所就是这个样子。



    根本没有办理大案的实际条件。



    命案不用说了,所里的能力不行,即便行了,也没有那个人力物力财力去侦办。



    所以案子只能上交,派出所一般就是帮忙维持秩序,顶多帮忙走访调查。



    案子破了,功劳没多少,案子没有破,抱歉,辖区内发生命案,只要没破的,年底奖金肯定受影响。



    要还有两个命案没破,奖金就不用想了。



    三起的话……



    所长就该考虑辞职了。



    其他的大案,大多数情况涉及的嫌疑人也不太可能就巧合的住在当地。



    派出所之间,有自己的辖区范围,跨了辖区,执法权又是一个问题。



    所以,派出所经常办理的就是一些小偷小摸的案子。



    侦破难度不小,又没什么功绩。



    这就导致一般的警察,想要在基层派出所立功受奖,比登天还难。



    “不上交咋办,别说出国办案,你去隔壁友好路,人家还有自己派出所呢。”



    老罗说的是实情,不仅是他们,隔壁来他这办案,也得给他们打招呼。



    破了案子,起码分一半功劳出去。



    “那交给海关还是刑侦支队?”



    此案涉及的是走私案的一部分,根据案件管辖权,海关有专门的侦查走私案件的公安机构。



    比如海关缉私局,就是专门干这个的。



    但是,除了海关缉私局,地方公安机关也有相关的办案管辖权利。



    只不过一般情况下,参与的比较少。



    “当然是给支队,陈文都被抓了,松林别墅里边还有十几个人,抓着就是立功的事情。”



    老罗指了指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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